湖南省党费收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最新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的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党费收缴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力量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为了更好地规范党费收缴经费使用,湖南省政府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了《湖南省党费收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全文发布如下。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湖南省各级党的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爱好者等缴纳党费的情况。
二、党费收缴
1.党费收缴原则
党费收缴实行自愿原则,党员、干部、爱好者等应自觉按时缴纳党费。
2.党费收缴方式
党费收缴实行个人缴纳、组织收缴、社会收缴相结合的收缴方式。
(1)个人缴纳
党员、干部、爱好者等应个人自愿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每人每次20元,最高可达每次50元。
(2)组织收缴
各党组织应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爱好者等缴纳党费,一般应每月或每季度收取一次,每次收取的党费不应低于每人每次20元。
(3)社会收缴
社会捐款、资助等可用于缴纳党费,但应在缴纳党费前与党组织确认。
3.党费缴纳时间
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12月。
4.党费缴纳地点
党员、干部、爱好者等应到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
三、经费使用
1.经费用途
党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党的工作,包括:
(1)组织建设经费
用于支持党的组织建设,包括组织发展、人才培养、党员教育、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2)宣传经费
用于支持党的宣传,包括党刊出版、会议展览、宣传报道等方面的支出。
(3)行政管理经费
用于支持党的行政管理,包括机关运行、维护保障、办公设备、文具用品等方面的支出。
(4)其他经费
用于支持党的其他工作,包括学习培训、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经费使用规定
党费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党组织应制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明确经费使用用途、预算、审批、监督等程序。
3.经费审批
党费经费必须经过党组织批准,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党组织应制定经费审批制度,明确经费审批程序、责任人、时间等。
四、附则
1.适用范围
本规章适用于湖南省各级党的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爱好者等缴纳党费的情况。
2.经费用途
本规章中的“其他经费”包括但不限于:
(1)党费宣传经费
(2)党费行政管理经费
(3)党费学习培训经费
(4)党费社会服务经费
(5)党费其他支出
3.经费使用规定
本规章中的“经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1)经费预算
(2)经费审批
(3)经费监督
4.附则
本规章未尽事宜,由湖南省政府规定。
湖南省党费收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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