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奖励需走行政账户

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制定了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保证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制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从事各种活动所需的经费,包括工资福利、运动训练、文艺活动、工会用品、办公用品、保险费用等。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民主的原则,按照工会章程和经费开支范围,由工会经费开支。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 经费开支

第五条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工资福利;

(二)运动训练;

(三)文艺活动;

(四)工会用品;

(五)办公用品;

(六)保险费用。

第六条 工会经费开支程序:

(一)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成员或代表提议,经工会委员会批准;

(二)工会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开支程序进行;

(三)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成员或代表进行监督。

第七条 工会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一)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批;

(二)工会经费开支审批结果必须及时告知工会成员或代表;

(三)工会经费开支审批结果必须公开透明。

第八条 工会经费开支用途:

(一)用于工会组织的活动;

(二)用于工会成员的福利;

(三)用于工会用品的采购;

(四)用于办公经费的支出;

(五)用于其他必要支出。

第九条 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拖延、虚报、冒领。

第十条 工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流失、浪费和挥霍。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侵犯工会经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 结束语

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是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保障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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