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用于检测火灾并发出警报的系统,它通常用于建筑物、厂房、仓库等场所。为了保障场所的安全,必须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施工和验收。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和验收。

一、施工要求

1.1 施工准备

1.1.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验收程序和时间表。

1.1.2 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系统硬件设备齐全;

(2)系统软件符合相关标准;

(3)系统调试合格;

(4)系统备用电源充足;

(5)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1.1.3 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系统安装。

1.1.4 应按照本标准的施工程序进行系统验收。

1.2 验收要求

2.1 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硬件验收:

(i)系统设备齐全;

(ii)电源电压符合要求;

(iii)信号传输符合要求;

(iv)其他必要的设备。

(2)系统软件验收:

(i)系统软件符合相关标准;

(ii)系统运行正常;

(iii)其他必要的软件。

(3)系统调试验收:

(i)系统调试合格;

(ii)系统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正常;

(iii)其他必要的调试内容。

2.2 系统验收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的下列要求:

(1)系统符合相关标准;

(2)系统运行正常;

(3)其他必要的验收内容。

二、使用要求

3.1 使用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系统硬件设备齐全;

(2)系统软件符合相关标准;

(3)系统备用电源充足;

(4)其他必要的设备。

3.2 应按照本标准的使用程序进行系统运行。

3.3 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系统维护。

3.4 系统不得用于危险场所。

三、其他要求

4.1 系统安装和使用中应注意:

(1)系统应定期更换备用电源和电缆;

(2)系统不应与其他设备冲突;

(3)系统不应与其他系统冲突;

(4)系统不应被损坏;

(5)其他必要的要求。

四、参考文献

GB 50166-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50166.2-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50166.3-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50166.4-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50166.1-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4922.2-2019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7313.3-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软件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9081.2-2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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