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维护基层工会的正常运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经费来源
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来源于会员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根据会员身份、年龄、职务等因素进行差异化收取,最高会费标准为500元/月。基层工会按照会员身份和会员会龄进行分类,分别设立不同的会费账户,由会员在会费账户中直接缴纳。
二、经费支出
1.工会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用于开展各类活动,如工会会议、培训、讲座、演出、抽奖等。活动支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和审批,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工作经费支出
基层工会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和福利支出,如工资发放、办公经费、差旅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和审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其他支出
基层工会用于其他必要的支出,如购置装备、物资、图书等。其他支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和审批,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经费管理
1.经费预算和审批
基层工会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费预算应包括所有支出项目,并应当经过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的批准。
2.经费开支审批
基层工会应当设立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对经费开支进行严格审批。经费开支审批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工会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应当经过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的批准。
3.经费监督
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用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基层工会应当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会员和相关部门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为新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有助于维护基层工会的正常运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新疆工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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