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为规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发布。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学及其附属机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则
1. 公开原则:大学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在校内、校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和参与。
2. 公正原则:大学应当公正地对待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违背道德和伦理准则。
3. 合作原则:大学应当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和顺畅。
4. 共享原则:大学应当促进科技成果的共享,通过公开、公正、合作的方式,使科技成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
1. 公开转让:大学可以将科技成果通过公开转让的方式向其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转化。
2. 合作转化:大学可以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合作,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3. 科研测试:大学可以将科技成果用于科研测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4. 技术转移:大学可以将科技成果向其他企业、科研机构等转移转化。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
1. 科技成果的登记:大学应当对科技成果进行登记,记录科技成果的来源、类型、技术内容等信息,确保科技成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科技成果的鉴定:大学应当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评估科技成果的转化效果和商业价值,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价值。
3. 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大学应当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进行审批,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符合相关规定,符合伦理和道德准则。
4. 科技成果的跟踪管理:大学应当对科技成果的转化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记录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和效果,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五、其他规定
1. 科技成果转化的收费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收取不合理、不必要的费用。
2. 大学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档案,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和效果符合相关规定。
3. 大学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向更高层次和更多领域发展。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向更高层次和更多领域发展。
第二章 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则
第三条 公开原则:大学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在校内、校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和参与。
第四条 公正原则:大学应当公正地对待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违背道德和伦理准则。
第五条 合作原则:大学应当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和顺畅。
第六条 共享原则:大学应当促进科技成果的共享,通过公开、公正、合作的方式,使科技成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第三章 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
第七条 公开转让:大学可以将科技成果通过公开转让的方式向其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转化。
第八条 合作转化:大学可以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合作,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第九条 科研测试:大学可以将科技成果用于科研测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第十条 技术转移:大学可以将科技成果向其他企业、科研机构等转移转化。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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