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保障工会经费合理使用,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经费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会员缴纳会费;
2. 企业工会经费赞助;
3. 政府拨款;
4. 其他渠道。
二、经费开支
1. 工会组织活动开支:包括工会会议、培训、活动等支出;
2. 工会经费支出:包括工会组织办公经费、生活福利支出等;
3. 工会经费其他支出:包括工会组织维护开支、装备购置等。
三、经费审批
1. 经费开支实行审批制度,工会经费支出必须由工会委员会经过民主程序审核后,由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
2.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公布,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四、经费监督
1. 自治区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自治区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自治区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使用的审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保障工会经费合理使用,维护工会合法权益,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各级工会应当认真执行本实施办法,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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