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区域内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二、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包括:
1.工会会员会费;
2.工会活动经费;
3.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护费用;
4.其他必要支出。
基层工会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支出,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经费。
三、经费开支范围
基层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工会会员会费;
2.工会活动经费;
3.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护费用;
4.其他必要支出。
基层工会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支出,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经费。
四、经费审批程序
1.基层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委员会根据规定的用途和标准进行审批,并留存复印件。
2.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直接向会员个人发放费用。
五、经费报销规定
1.基层工会经费报销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包括发票、支票等。
2.基层工会经费报销必须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经费。
3.基层工会经费报销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经费支出者。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中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具体事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2.基层工会应当定期核对经费收支情况,确保经费收支合法、规范、透明。
3.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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