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办法12号文全文

科研管理办法12号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高科研质量,保证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质量,保证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科研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科学技术发展的需求和战略,具有科学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学研究方法和科学规律的规范要求,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

(三)科研项目应当符合项目管理的规范要求,包括项目计划、预算、进度、风险管理等。

(四)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的要求,包括科研道德、学术诚信、知识产权等。

第三条 科研项目的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

(三)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 科研项目的管理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负责。

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申报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申报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应当包括科研项目的名称、目的、研究内容、方法、进度、预算、成果等。

(三)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审,确定拟立项科研项目。

第六条 科研项目的立项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立项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提交相关立项材料。

(二)科研项目立项材料应当包括科研项目的名称、目的、研究内容、方法、进度、预算、成果等。

(三)科研项目立项材料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审,确定拟立项科研项目。

第七条 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经费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和支出计划。

(二)科研项目经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取得相关经费批准文件。

(三)科研项目经费应当用于科研项目的采购、建设、运行、维护等支出。

(四)科研项目经费应当遵守财务管理的规范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浪费和挥霍。

第八条 科研项目的进度管理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二)科研项目进度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确定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时间。

(三)科研项目进度应当遵守项目管理的规范要求,包括项目计划、进度安排、风险管理等。

第九条 科研项目的成果管理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的成果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制定详细的成果计划和进度安排。

(二)科研项目的成果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取得相关成果文件和证书。

(三)科研项目的成果应当遵守知识产权的规范要求,实行成果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 科研项目的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和措施。

(二)科研项目的风险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论证,确定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

(三)科研项目的风险应当遵守风险管理的规范要求,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应急处理等。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进行,并制定详细的科研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和措施。

(二)科研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取得相关科研项目质量管理证书。

(三)科研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当遵守科研项目质量管理的规范要求,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风险管理等。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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