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辽宁省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为规范辽宁省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工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总工会制定了《辽宁省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一、经费来源
辽宁省总工会经费来源于工会组织会员缴纳工会经费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等。
二、经费用途
辽宁省总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组织的工作支出,包括工会活动、职工福利、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工会事业等。
三、经费支出规定
1. 工会活动支出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用于工会组织的活动支出。工会活动支出应当符合“双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2. 职工福利支出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用于职工福利支出。职工福利支出应当符合“双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培训支出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用于职工培训支出。职工培训支出应当符合“双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4. 劳动保护支出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用于劳动保护支出。劳动保护支出应当符合“双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5. 工会事业支出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用于工会事业支出。工会事业支出应当符合“双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四、经费管理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建立经费预算、支出、监督、审计等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用于工会组织的活动支出、职工福利支出、职工培训支出、劳动保护支出和工会事业支出。
辽宁省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的审计,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辽宁省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制定,为辽宁省总工会经费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有助于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工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为工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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