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上海市总工会是上海市职工阶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上海市职工运动的指导中心,也是上海市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机构。为了规范上海市总工会经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上海市总工会经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工会经费的合法、正当、有效使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海市总工会所有经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经费支出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下列用途:
(一)工会工作经费;
(二)职工福利支出;
(三)工会活动支出;
(四)职工培训支出;
(五)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 经费预算
上海市总工会应当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编制和审批。经费预算应当包括用于工会工作的各种支出,以及用于职工福利和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 经费支出审批
上海市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的审核、监督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并保证经费支出的正当、合法、有效使用。
第六条 经费支出监督
上海市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督,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的报销程序,确保经费支出的正当、合法、有效使用。
第七条 经费支出公开
上海市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支出的公开,通过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向职工公开经费支出的使用情况,增强职工对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第八条 其他规定
本管理办法中其他规定的事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
第九条 补充说明
上海市总工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补充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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