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信息安全,根据《福建省政务信息化条例》的要求,福建省政府制定了《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一、项目的范围和规模

本次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决策支持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政府网站等四个部分。项目规模按照“规划一次、建设二次、运营三次”的原则进行,即一次性规划,二次建设,三次运营。

二、项目管理

1. 项目组织

本项目由福建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响应,共同推进。

2. 项目规划

本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规划阶段包括项目的范围和规模、建设目标和技术路线、进度安排、预算分配等内容。

3. 项目实施

本项目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规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项目监管

本项目完成后,要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稳定运行。

三、信息安全

1. 信息安全管理

本项目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2. 信息安全测试

本项目完成后,要进行充分的信息安全测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实施

本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小组的指挥和要求进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项目验收

本项目完成后,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稳定运行。验收结果要及时向福建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小组报告。

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旨在加强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信息安全,为推进福建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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