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指导意见
为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吉林省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如下:
一、经费用途
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如社区文化活动、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社区金融服务等。
二、经费预算
社区党组织应当制定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费预算应当包括用于社区组织服务活动的经费、用于社区组织运转的经费和用于社区组织其他开支的经费。
三、经费管理
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经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不得用于不当用途。
四、经费使用监督
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各种问题。社区组织和社会各方应当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社区党组织应当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如实反映经费使用中的各种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各种问题。
六、其他规定
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吉林省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用于社区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不得违反相关规定。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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