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篇之资产证券化(三)(阐述资产证券化业务)

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情况

近年来,顺应金融监管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转型过程中,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有所体现。

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是当下顺应监管导向的本源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与传统的资金信托业务不同,不受资管新规等监管文件的约束,是信托公司凭借牌照本源优势,实现资产和风险隔离,盘活存量资产,解决企业直接融资难题的重要业务模式。为引入市场化机制,资产证券化是借助金融手段盘活存量资产的直接融资方式,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受到监管部门和市场投资者的青睐。

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是信托公司进行业务转型的有效途径。在“破刚兑、去通道、去杠杆”的严监管背景下,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身既是创新业务模式的一种,也可以通过拓展业务链条衍生出更多业务品种。例如,信托公司并不满足于仅做SPV设立的角色时,在ABN业务上,信托公司就可以成为管理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整个交易结构的设计、操作和承销。可以看到,交易所市场企业ABS在逐步向信托公司开放,中信信托和华能信托已经获得交易所管理人试点资质。这样一来,信托公司就可以作为计划管理人参与到企业ABS业务中,深度参与基础资产更加丰富,模式也更多元化的交易所市场。资产证券化也是信托进行业务模式创新的有效金融手段,信托公司借助资产证券化业务正不断拓展创新产品外延。例如,非标转标、供应链金融信托及普惠金融业务等,可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势,打通资产端与资金端,实现信托业务板块的有效衔接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1.信托公司参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是信托公司最早参与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从目前发展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托公司仍以承担受托管理人角色为主,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在资产选择、产品发行、业务主导方面,可发挥空间有限,信托公司的议价能力相对不高,但人力、时间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信托公司多以大型信托公司或具有银行系背景的信托公司为主,不少中小型信托公司几乎不参与此类业务。从具体工作看,信托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承担受托管理人职责,提供交易文件、报送监管机构审核及沟通反馈、债券发行账户开立及发行信息披露、存续期信托财产管理、资金归集、收益分配、跟踪评级、产品清算等事务类服务。不过随着信托公司积极回归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信托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角色也开始逐步从单一受托人向综合服务提供者转变,凭借自身积累的业务经验及专业的团队,逐步参与到资产筛选、资产池构建、交易结构设计、风控措施设计环节。随着参与程度的加深,信托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地位也有所提升。

2.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信贷ABS情况

2020年,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证券化仍然是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战场,共有22家信托公司参与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相比2019年减少1家。其中建信信托、中海信托、华能信托、华润信托和外贸信托发行规模较高,居于前五位,前五家信托公司的市场份额高达74.89%,较2019年再度提升2.33个百分点,市场份额仍高度集中。在市场份额前五的公司中,建信信托、华能信托、华润信托三家延续2019年发展势头,稳居前列;外贸信托一直深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2020年实现大幅增长;中海信托2020年突然发力,在信贷ABS较上一年实现飞跃式发展(见表14-3)。

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信贷ABS业务总额为8230.48亿元,较2019年发行总额9433.36亿元同比下降了14.62%。数据表明,为顺应社会发展与经济环境变化,不少信托公司2020年将业务重心转向企业ABS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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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公司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情况

1.信托公司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2014年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为企业ABS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2017年,企业ABS的年发行规模呈现飞速增长态势,每年的发行规模都实现翻倍增长,从2014年的401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8900.68亿元。随着总量增加,年发行规模逐渐放缓,但每年净增额也在千亿元以上,2018年、2019年发行规模分别为9559.18亿元和11097.30亿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且市场利率走低,企业ABS增速较前两年增速加快,全年发行规模15740.09亿元。目前,企业ABS的发行规模占比已超过全年资产证券化发行产品的一半,存续余额、累计发行规模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总量中的占比都接近一半。

过去信托公司一直通过“信托计划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双SPV模式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多以信托受益权作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信托公司参与结构设计,稳定金融债权、构造符合证券化要求的基础资产。2020年,信托机构正在逐步探索以主要的资产组织方深度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全链条业务。比较突出的特征是,信托公司参与的企业ABS的基础资产范围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信托受益权外,还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企业债权、小额贷款、信托受益权、企业应收款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等。

在参与方式上,2018年6月,中信信托和华能信托获批企业ABS的发行计划管理人试点,2019—2020年以信托为计划管理人的企业ABS业务发行量总体较为平稳,均未超过百亿元。不过,信托计划在法律制度、税收及破产隔离等方面较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计划具有更为明显的制度优势,未来随着更多信托公司取得企业ABS计划管理人资格,信托公司将持续深化在交易所证券化业务的参与程度,可拓展的业务领域将更加广阔,参与方式也将更加多样化。

2.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企业ABS情况

2020年,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的企业ABS共计发行242单,发行规模2838.9亿元,较2019年的276.47亿元实现十倍以上的增长,占企业ABS年度总发行规模的18%。其中,以个人消费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业务最多,达到124单,发行总额1473亿元,占比达到52%;企业债权次之,共发行54单,发行总额667.17亿元,占比24%;信托受益权排名降至第三位,全年发行22单,发行额303.84亿元,占比11%。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企业ABS的深度明显加强(见表14-4)。

此外,在全年发行的企业ABS业务中,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企业ABS共计发行37单,发行规模达到461.21亿元,同比增长104%(见表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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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0年信托公司直接作为交易所企业ABS计划管理人的项目共有11单,发行总额为81.15亿元,较2019年略有增长。其中华能信托担任计划管理人的8单,发行总额59.42亿元,其中以9月成功发行的“华能信托—世茂酒店物业权益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最为市场瞩目,发行规模6.5亿元,期限为20年,底层资产为五星级酒店运营现金流。此外,中信信托也开始发力,担任计划管理人的3单,发行总额21.73亿元,包括首单单层SPV结构CMBS产品。其中“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7.1亿元,期限18年,基础资产为商业地产抵押贷款;“中信信托—金港融资租赁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人民币4.63亿元,期限1.6年,基础资产为城投企业融资租赁债权;“中信信托—苏通电厂上网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10亿元,最长期限6年,基础资产是电力公司在特定期间的电费收入所对应的电费收益权。

(三)信托公司参与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业务情况

1.信托公司参与信托型ABN业务

信托型ABN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发行载体的资产支持票据。2016年12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扩充了ABN的基础资产范围,正式引入了SPV概念,真正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出售”,为信托型ABN提供了明确的规则与指引。此后,信托型ABN、信贷ABS和企业ABS共同组成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三大工具。

自《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发布以来,ABN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2012—2015年,ABN合计仅发行24单,发行规模为229.20亿元。2016年的发行规模为166.58亿元,2017年ABN发行提速,全年发行35单,发行规模584.95亿元,同比增长251.17%。2018年进一步提升至96单,融资额高达1257亿元,同比增长114.89%。2019年再度实现翻倍增长,全年发行249单,发行规模2891.63亿元,同比增长130.04%。2020年,信托型ABN发行增至447单,发行规模5105.78亿元。截至2020年末,ABN发行规模累计达10768.18亿元,融资余额为7060.96亿元。从发展过程看,ABN业务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

2.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信托型ABN情况

2020年,信托公司参与ABN业务热度更加高涨,共有37家信托公司以SPV和受托管理人角色参与ABN产品的发行,参与数量较2019年再增加2家(见表14-6)。ABN发行规模最大依然是华能信托,其发行规模达978.14亿元,同比增长54.9%,市场份额占比19.16%。建信信托赶超天津信托,排行第二,发行规模从2019年的126.73亿元增至587.93亿元。此外,天津信托、光大兴陇信托、华润信托、五矿信托及西部信托均发行了超过200亿元的规模。与2019年相比,2020年ABN业务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主要是总规模出现大幅度提升,发行规模最大的五家信托公司占比56.79%,同比提升1.39个百分点,发行规模靠后的五家信托公司占比不足1%。

从当年发行总量看,ABN的业务体量正在与信贷ABS靠近,但从存续总量看,仍然难以与信贷ABS与企业ABS相当。但是作为目前信托公司能够相对主导的业务模式,信托公司参与ABN的领域、参与方式与交易对手范围、业务领域正在不断扩大。随着ABN市场的迅速扩容,信托公司的ABN业务增速也足以引起市场关注,特别是具有先发优势的信托公司,在业务团队更加成熟、业务模式更加丰富、牌照更加齐全的背景下,能够拥有更加丰富的金融工具可以为企业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融资服务,业务所带来的利润贡献也将快速增长。

表14-62020年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情况

业务篇之资产证券化(三)(阐述资产证券化业务)

3.2020年信托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共有12家信托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分别为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华能信托、上海信托、粤财信托、建信信托、中航信托、外贸信托、英大信托和中融信托。截至2020年末,没有新增信托公司获得该资格。根据调研数据,在获得统计数据的9家信托公司中,中航信托业务业绩较为亮眼,2020年新增承销规模776.49亿元,同比增长138.3%,累计承销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102.33亿元,带来业务收入2984.4万元。华能信托、兴业信托、上海信托三家信托公司年度新增承销规模在50亿元以上,其中上海信托新增承销规模同比增长252%,增速较快。不过,也有两家信托公司承销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总体来看,虽然信托公司具有资产端与非标业务经验,能够跨市场全链条参与ABN业务,开展债券承销业务为信托公司开辟新的业务路径,是顺势而为之举。但从这两年业务开展情况看,大部分有资质的信托公司处于前期业务探索阶段。一方面,信托在此前介入一级市场发行的经验不足,仍需要时间培育专业团队及积累经验与市场口碑。另一方面,目前信托公司的业务领域仅限于在银行间市场承担分销角色,展业空间受限且竞争激烈,收入贡献也相对较低。对大部分信托公司而言,战略布局承销业务仍具有重要意义。从功能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资本市场业务的重要补充与延伸,有利于信托公司打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各个环节,提升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体验,有利于信托公司的转型发展。

业务篇之资产证券化(三)(阐述资产证券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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