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度管理行为,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度管理行为,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进度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明确进度控制目标、措施和方法,并对进度管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报告。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结果符合验收标准。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进度管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进度目标、施工步骤、施工进度等。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进度进行实时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结果质量控制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制定详细的环保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变更管理,制定详细的变更控制措施,确保施工变更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制定详细的签证控制措施,确保签证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档案管理,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措施,确保档案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章 法律责任

十七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建设部将予以处罚。

十八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拒绝执行处罚或赔偿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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