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项目管理,提高信息项目的质量,保证信息项目的顺利进行,本部门制定了《信息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信息项目的管理。
二、信息项目定义
信息项目是指本部门为完成特定任务或目标而开展的信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网站开发等。
三、信息项目审批
信息项目由本部门项目经理部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告知项目参与者。
项目参与者应当遵守本部门的项目管理规范,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保证项目质量。
四、信息项目管理
信息项目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包括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等。
项目计划应当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时间、项目资源、项目风险等内容,并应当定期进行更新。
项目执行应当实行实时监控,包括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等内容,并应当定期进行评估。
项目验收应当实行严格把关,包括项目成果、项目质量、项目效果等内容,并应当定期进行检查。
五、信息项目监督
本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项目的监督,包括定期检查项目进展、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等内容,并应当定期进行评估。
项目参与者应当积极配合本部门的监督工作,并应当遵守项目管理规范,保证信息项目的质量。
六、附则
本办法所称“本部门”是指本部门的行政职责范围。
本部门应当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应当自变动之日起生效。
本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本部门信息项目管理办法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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