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发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工会经费是指企业工会组织收取和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经费。

第三条 企业工会经费必须用于工会组织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

第四条 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由企业工会组织负责,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用途、收支公开制度。

第二章 经费支出

第五条 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工会工作需要进行支出;

(二)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三)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 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组织活动支出;

(二)职工福利支出;

(三)工会成员培训支出;

(四)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职工福利支出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福利标准;

(二)工会成员培训支出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会成员培训标准;

(三)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支出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由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存储,实行收支公开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

第九条 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第十条 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工会经费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用途、收支公开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工会经费专户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担任,具体账户信息应当与企业财务报表一同公布。

第十三条 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对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对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签订职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职工。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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