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审议《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审议《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张家口市政府所属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30个科级机构,从业人员270人。其中,在编161人,非在编10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559家,净增单位416家;新开户职工21897人,净增职工5322人;实缴单位5933家,实缴职工30.60万人,缴存额55.6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54%、1.77%、17.03%。2023年末,缴存总额508.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8%;缴存余额224.83亿元,同比增长8.8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81132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7.46亿元,同比增长55.6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31%,比上年增加16.6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84.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8万笔29.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62%、55.58%。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11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4万笔271.12亿元,贷款余额132.9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44%、12.17%、10.2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9.12%,比上年末增加0.7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234笔90241.0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0504.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4314.18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3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3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1.15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40亿元,1年以上定期81.9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8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9.12%,比上年末增加0.7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66190.44万元,同比增长5.41%。存款利息26147.6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0042.7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4457.19万元,同比增长17.5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621.59万元,归集手续费27.8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07.7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31733.25万元,同比减少5.21%。其中,增值收益率1.47%,比上年减少0.2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31.3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976.1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525.74万元。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976.1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200万元。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92.9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019.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5829.71万元,同比增长14.30%。其中,人员经费1770.86万元,公用经费193.23万元,专项经费3865.6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88.55万元,逾期率1.0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92.99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66%,国有企业占27.13%,城镇集体企业占2.10%,外商投资企业占0.8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5%,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0.28%;中、低收入占97.67%,高收入占2.33%。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23%,国有企业占24.75%,城镇集体企业占2.22%,外商投资企业占2.2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19%,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0.35%;中、低收入占99.55%,高收入占0.45%。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17%,租赁住房占4.1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6.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8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7%,高收入占2.13%。
(三)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9.4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02%,比上年末增加1.2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596.18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48%,90-144(含)平方米占79.78%,144平方米以上占9.74%。购买新房占74.16%,购买二手房占25.84%。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5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45%。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4.86%,30岁-40岁(含)占39.22%,40岁-50岁(含)占13.03%,50岁以上占2.8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4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56%;中、低收入占93.04%,高收入占6.96%。
(四)住房贡献率。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93%,比上年增加0.5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市属以下单位最高缴存基数为19383.00元;中央、省属单位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20631.00元。单位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及郊区(含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怀来县、涿鹿县)执行200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区执行180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制定出台情况。2023年,中心积极对公积金提取政策作了相应的调整: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购房地域限制。2.职工贷款购房使用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冲减其贷款本金不受贷款地域限制。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制定出台情况。贷款政策调整有一条:“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及“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硕博人才,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限制,硕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英才卡持卡人、博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业务系统方面:对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基本实现业务系统无纸化办公;增加了异地贷款还款等网上业务办理事项,进一步提高业务离柜率。
二是信息共享方面:实现了多家商业银行业住房贷款数据共享,为缴存职工进行商贷提取提供便利;实现了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共享;实现了房屋不动产相关数据共享,为公积金高效管理提供全方位保障。
三是助力营商环境方面: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和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网上办,为企业提供多种便利。
四是多样化“不见面服务”: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张家口公积金A P P、微信公众号、12329客户服务热线、幸福张家口A P P、冀时办A P P,以及支付宝和微信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多类服务渠道,为我市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类、提取类,证明类等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共享,目前已通过验收,按照工作部署,即将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作;继续优化“7·24小时”全天候网上服务功能和单位线上实现实时汇补缴业务工作。
(五)当年惠企便民服务情况。中心持续深化落实住建部关于“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要求。一是始终将服务群众贯穿于履职始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的实施方案》,贷款时限由原来的13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二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力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服务措施,努力实现“让客户少跑腿,我为客户来跑路”。三是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开展“百日宣传”活动,以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为重点,利用一百天时间“下社区、进企业”,集中、广泛、多样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通过走访企业及微信群、电话、实地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缴存企业进行了走访,为企业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四是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住建部开展“最美公积金人”活动要求,在张家口全市范围内寻找“最美公积金人”,让学习楷模、争当楷模在中心上下蔚然成风。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
编辑:帆帆
来源:河山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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