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联商会党建工作的探索(福建省工商联商会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商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要求,对工商联党组织履行所属商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也进行了明确,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得到长足地发展,但是工商联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探索还没有完全破题。为此,福建工商联在此方面加强了探索与实践。

现状及特点

福建省工商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地提出“党建领航、亲清铸魂、高质发展”的“三位一体”理念,实践“5543”商会党建工作机制(“五项机制”“五个同步”“四大举措”“三个结合”);成立省工商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采取了“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模式,健全省级并推动各地市设立商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和人员配备,实行“兼合式”与“实体”党支部共存发展,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了学习教育、联动运行、考核管理、经费保障、党建指导员工作、统战联络员、商会党建片区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从“夯实基础”向“规范提升”,为商会植入强劲的“红色引擎”。

截至2021年6月,所属商会74家,已成立71家党支部、1家商会党总支、2家商会党委,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省本级商会中有5家商会获评5A级商会,14家获评4A级商会,12家获评3A级商会,党建已成为商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引擎。2020年,省工商联“5543”商会党建工作机制获得“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评审一等奖。

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福建省工商联坚持不断完善“双重领导模式”,对商会党建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成果。

第一,创新“三位一体”商会党建理念。

“三位一体”商会党建理念,把所属商会党建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与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党建领航是方向,亲清铸魂是规矩,高质量发展是目的。所属商会党组织在省工商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的带领下,用共产主义信仰和为人民服务情怀,引导商会会员讲亲清,亲不逾矩,清不远疏;重发展,从单纯的实现数量增长、经济增长转向注重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守信念,用理想引领发展梦想,把商会打造成红色精神家园、诚信经商家园、创新创业家园、服务会员的家园。截至目前,省本级商会中有11家商会获评5A级商会,16家获评4A级商会,12家获评3A级商会。

第二,健全“五项机制”,规范运行保障。

理顺运行机制。省工商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2017年成立以来,采取了“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模式运作,健全商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配备了2名专职党务干部,实行兼合式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明确工商联党组领导指导工商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开展工作;明确社会组织行业党委的具体工作职责,向工商联党组和省委两新工委述职;明确商会党支部建在商会决策监督管理层,参与商会管理,确保商会党组织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并健全一系列制度。

深化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组织行业党委与机关党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行业党委与机关党委机构平行运作、党委办人员交叉任职,实现“共建共创共发展”。同时,按行业性质相连、分布地域就近、党建工作优势互补等原则,将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划分为综合类商会、行业类商会、服务类商会、异地在榕商会、异地非在榕商会、非在榕商会等6个联系片区,对应机关六个党支部,以机关与商会党支部开展“1+N”结对共建形式,参与、指导共建党支部的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组织活动,有效增强组织力,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拓展。

完善考核机制。将所属商会党建作为福建省工商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实绩考核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奖惩问责。并以“对口指导、分级负责、相互促进、共抓落实”为目标,由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总牵头负责,每位党组成员负责联系2个片区,工商联机关6个党支部各挂钩1个片区,每个片区确定1个牵头商会党组织,负责本片区商会各项党建活动的牵头协调与考核工作,形成了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指导员和支部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推动商会党建工作从“夯实基础”向“规范提升”着力。

建立党建指导员工作机制。完善福建省工商联党员干部联系指导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日志、离退休党员从事商会党建工作待遇规范等制度,在选派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的基础上,积极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协作,引导推进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进入商会承担具体党建工作,加强商会党员及民营企业家的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商会党建基层基础工作,帮助所属商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抓好党建工作。

强化经费保障机制。以预算专项党建资金为主,保障福建省工商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工作运行。明确商会要为党组织活动提供活动场地、工作经费保障,通过实行党费全额返还、企业税前列支、项目资助,引导企业安排党建资金等方式,健全党建经费经常性投入保障机制,其中商会会费在100万元以下的,每年党建专项工作经费应不低于1%;商会会费在100万-200万元的,每年党建专项工作经费应不低于1.5%;商会会费在200万元以上的,每年党建专项工作经费应不低于2%。

第三,坚持“五个同步”,扩大“两个覆盖”。年检(注册)审查与党建调查同步。联合民政等部门,将商会的年检(注册)审查与党建调查、组建扩面同步进行,从源头抓组建。

组织组建和管理同步。从机关遴选36名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积极推行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区域建、属地管理和兼合管理“四建两管”组建模式,持续扩大“两个覆盖”。

成立党组织与成立商会同步。探索商会成立时党组织同步成立,做到组织联建、活动联办、工作联动。

考察商会领导班子与考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步。落实商会法人治理,及时完善商会法人的变更登记、开展会长离任财务审计等,确保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贯彻落实。

谋划商会工作与谋划党建工作同步。强化工商联阵地建设和平台支撑,实现开展商会活动与落实党建工作同步。

第四,落实“四大举措”,推进质量提高。

强化学习教育机制。通过组织企业家和商会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进商会和企业宣讲、专题培训班、理想信念实践活动等强化学习教育和政治引领。截至2021年6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学习座谈会32场,驻会领导进商会宣讲27场,举办了3期培训班,发放有关学习读本1600余册,参与学习商会党员达3100余名。

加大帮扶引导。加强商会党建专项经费投入,通过为商会党组织统一制作标识牌、提供会议记录本、配备党务书籍资料、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大联系帮扶。1名党员获评全国非公党建年度优秀党建指导员。

强化制度管理。先后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工作制度(试行)》等;完善和落实综合评价机制,在考虑非公有制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突出党的组织建设情况的考察;推行行业党委工作例会制度、挂钩联系商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工商联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商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培植特色亮点。以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为抓手,将培育党建示范点和闽商廉洁文化示范点作为“扩点提质”的有效措施。目前,培育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示范点3家,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8家,成立13个省级商会党建示范单位、15个省级闽商廉洁文化示范点。

第五,注重“三个结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商会建设相结合。将商会党建与推进“四好”商会建设结合起来,拓展党建活动平台。

将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结合建党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引导商会打造富有时代特征、企业文化,增强商会党组织影响力。

将党建工作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商会组织、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对策和建议

第一,完善商会党建顶层制度设计和配套方案。建议出台配套制度和政策方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捋顺组织架构、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商会党组织具体职能作用,加强商会党建的财力、人力保障等,促进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党建的领导管理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第二,推动依托工商联自上而下建立总商会党委。进一步推动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完善工商联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依托工商联自上而下建立总商会党委,具体负责地方所属商会的党建工作,选优配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明确总商会党委地位、职能、作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形成“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两新工委指导协调、总商会党委具体负责”的省、市、县三级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出台对功能型(兼合式)商会党组织的专门管理办法。对于功能型(兼合式)党组织的行业协会商会,应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配强秘书处党组织的力量,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配备专职副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同时,要健全功能型党组织转型为实体党组织的渠道和机制,对有培养潜力的积极分子要委托实体支部开展培养考察,并引导积极参与支部工作的流动党员转接组织关系,从而完成党员数量的积累,实现党组织转型。

第四,培育队伍,建立党务工作人才库。培育一支既精通商会业务、又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建工作者队伍,适应新形势下商会党建工作的发展。做好商会负责人队伍的思想教育,培育其树立支持党建、了解党建、发展党建的意识。坚持“内部产生与外部指派”相结合,提高商会党组织负责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同时,可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岗位的方式,推动所属商会设立党建工作指导员,以提升商会党务工作者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五,进一步探索建立商会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首先,加强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两新工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将商会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务工作者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商会党建工作经费主渠道的问题。其次,积极引导商会主要出资人和领导班子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要将提供商会党建工作阵地、党建工作经费等内容写入商会章程,设立专门的党建工作经费,形成固定的制度机制,为商会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via:全国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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