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酒店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酒店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2、酒店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3、酒店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酒店生产经营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4、凡是在酒店进行动土及动火的施工,在施工前,必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存档。在禁火区或生产危险较大的地域内动土及动火时,应派专人监管。酒店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应听从监管人员的指挥。

6、酒店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已批准的各项施工内容,如需变更,必重新申请批准。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道路,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设警示灯。

7、在酒店电杆、塔、容器或大型设备基础及道路附近动土前,必须在其周围加固后,方可进行作业。酒店建设项目筹备部门和建设项目主管工程师,必须对建设项目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酒店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大、小容量的爆破工程,特殊情况应制定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酒店对不按规定进行施工、动火、技改、维修或其它作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