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措施)

通过探寻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或者说寻找党建与企业发展的利益结合点,做到党组织建设同社会组织业务微观融合,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相结合,寓领导于实践之中,从而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认同感。

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理事会相融合。在社会组织当中建立党组织仅仅是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的第一步,而实现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理事会的组织融合,并在其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才是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依靠社会组织理事会来领导社会组织工作。首先,要在相关法规、条例和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党组织的行为规范。既要发挥其政治引领作用,又要做好社会组织内部如机构设置、职责分配、人员编制和相关事项的重大安排等具体工作,反过来社会组织理事会应该坚持党组织的领导,配合党组织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党的领导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其次,要获取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一方面,要解决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费用的问题,应该按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另一方面,要在社会组织内部尤其是理事会中做好培养党员、吸纳人才等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不断丰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框架和内涵,增进党组织的认同感和融入度。

党组织自我调适与社会组织运行相融合。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发展的状态、特点和优势不断调整党组织实践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实现党的宗旨与社会组织秉持的精神理念、组织形式和运行逻辑相融合,推进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带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把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党建效果。首先,要创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领导的工作方式。社会组织不同于行政机关,不能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的形式来运行,党组织必须遵循社会组织的运行逻辑,用民主的形式来实现有效沟通和合作,以此来实现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监督。其次,要实现党内教育与组织培训的融合。党组织是党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和领导的重要阵地,要在社会组织内起到宣传教育、培养人才和引领风尚的作用,既要教育党员又要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实现党的宗旨与社会组织秉持的精神理念的融合,增强价值引导,激发社会组织成员参加社会组织活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有益于社会安定发展的活动。

党员与社会组织成员的互动融合。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业务微观融合最终要落实到党员和社会组织成员互动融合上。无论是党组织建设还是社会组织开展工作都必须依靠党员和组织成员在实践中落实和践行,所以必须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能动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社会组织成员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基础上以公益精神和志愿精神为社会治理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并以此来推动党员将党的根本宗旨同公益精神结合起来,自觉落实党的政策和社会组织交给的任务。首先,应做到党员和社会组织成员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尤其是党员不应该有特权。在严格依据社会组织章程要求社会组织成员的同时,更要依据党章严格要求党员,保证党员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在社会组织中获得广泛认可和肯定。这既是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的需要,更是实现党员带动社会组织成员的必然要求。其次,在社会组织中应该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可供党员提供志愿服务、奉献社会的平台,实现以志愿精神和公益精神不断激发党员服务人民的意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和组织成员在党的宗旨和社会组织价值理念的融合中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的自觉。最后,要实现党员引导组织成员,落实党管人才的政策。社会组织中人才汇聚,必须在生活上、情感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充分尊重他们的创新精神和成果,使他们自觉聚拢在党的周围,使得人才能在党的支持下更好地为社会做贡献。(刘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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