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党建督查常态长效(党建工作督察)

本报厦门讯 (通讯员 施峻峰)近年来,厦门市直机关工委围绕中心大局,聚焦党建责任落实,完善党建督查常态长效机制,建立督查依据、用活督查组合、创新督查运用,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加强制度规范,为开展督查工作提供依据。制定“1 3”责任清单,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联动的责任链条。出台党建督查工作办法,明确“谁来督查、督查什么、怎么督查”,作为开展党建督查工作的基本遵循。实行三年一轮全覆盖督查,严格控制实地督查的范围和频次,年初内部征集督查项目及其验收标准等,合理确定督查类型、抽查数量及时间安排,梳理形成年度督查工作方案。聚焦重点核心,结合热点共性问题和新任务新要求,每年动态更新督查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在用活督查组合上下功夫,确保督出实绩。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完成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和委托检查任务,细化时间节点任务,加强摸排形成“一单位一数据包”,3年检查单位42家,查找问题366个,落实整改措施855条。科学分类精准督查,综合督查重点了解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情况等,专项督查重点了解中心工作和专项任务等,随机督查重点了解日常基础党务工作等,网络抽查重点了解“厦门党建e家”平台运行情况等。实地督查不听汇报、不搞座谈、不硬性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创新督查运用方式,让督查有力度更有温度。作为全市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标的责任单位之一,专门设置采集依据表,据此对个别单位党建问题进行绩效扣分,有效传导压力。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沟通研判党建问题,配合做好被巡察单位发现的机关党建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回应基层诉求,设置“柔性”文书,党建督查记录表用于亮点做法和主要问题的“记实建档”,机关党建提醒函用于党建督查室对机关党委的“一对一”书面提醒,电话回访记录表用于沟通了解单位的整改需求和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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