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评议抓党建 评比考核创先优(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1月11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党支部评比考核会议。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和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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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述职评议工作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形式,市检察院第二、第三、第五、第七、第十四党支部书记围绕各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党建业务融合、落实党委中心工作等情况现场述职,其他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参会人员根据各党支部述职情况和2021年度“插旗亮牌”目标化考评情况,评议各党支部书记等次并推荐优秀党支部。述职评议结果及推荐名单将作为2021年度全院党内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陈富雄对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进行点评并就如何抓好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01 进一步抓好政治建设,做到“心中有责”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检察机关政治机关意识,把“两个确立”贯彻在工作中,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02 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做到“心中有数”

要以实施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在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党建品牌上引领示范,改进提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质量,全面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强起来硬起来。

03 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做到“心中有民”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学习贯彻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培树更多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为奋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04 进一步压实党廉建设责任,做到“心中有纪”

要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扎牢制度藩篱。支部书记在作风建设上尤其要带头垂范、以身作则,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支部在基层党员管理的基础作用,监督重在日常。

文字:机关党委

编辑:周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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