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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民办学校规模小、队伍弱、党组织建设难和发挥作用不明显等短板,近日,百色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填补了民办学校领域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空白。
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与立德树人相融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学校章程,宣传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教育正确政治方向。教育、人社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所辖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1次摸底排查,开展1-2次走访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校园文化,树立以德育人理念,凝聚师生员工共识。
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为主,学校所在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按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要求,做到应建必建、能建快建。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按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优先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民办学校每年在发展党员原计划基础上,注重从本校综合表现相对优秀教师中发展1-2名党员,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
建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突出政治教育选配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学校管理层中产生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董(理)事长、校长,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理)事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应按照学校章程进入行政管理层,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班子。每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和阵地建设。在学校从事专职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入的,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按期换届等制度,民办学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月相对固定开展1次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的活动阵地。
强化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将民办学校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用于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下达每名党员每年100元党建活动补助。民办学校可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按照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标准,据实在民办学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应当给予一定的支持。
搭建载体平台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党旗领航”主题活动,建立校村帮扶机制,民办职业学校每年要组织党员教师到联系帮扶村开展1-2次进村入户的科普宣传、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为紧缺的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技能开展针对性培训。民办学校对具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给予一定的学杂费比例优惠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让困难学生在校园中健康成长。(百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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