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近日,黄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区)学前和小学划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7月17日前提出。
公告称,根据法规及规定要求,学前和义务教育均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厘清市中心城区学前和义务教育发展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拟将目前由市直管理的屯溪区范围内的公办学前和小学划转屯溪区管理,市教育局履行指导职责。
根据该方案,屯溪区范围内,由市直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和小学共有4所,分别是黄山市实验小学、黄山育才学校、黄山市示范幼儿园、黄山育才幼儿园及安东路分园。
划转工作原则是属地为主、应划尽划。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目前由市直管理的屯溪区范围内的学前和小学划转屯溪区管理。以人为本、保障待遇。保持划转学校教职工岗位、职称、工资、津补贴待遇和职级待遇,做到“身份不变、职级不变、待遇不变”。稳步实施、确保稳定。在机构、编制及人员关系转接,资产清理与划转,财政经费划分清算,教育管理业务划转等相关方面细化方案、稳步推进,确保教育教学不受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主要任务包括编制及人员关系转接。核定划转编制数,妥善安置教职工,做好科级干部管理对接。核清在编在岗、自聘人员和离退休教职工人数,将所有人员(包括自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享受遗属补助人员等)的人事、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工会和学校党组织隶属等关系划转屯溪区。学校资产清理与划转。坚持“整体移交、无偿划转”,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将学校所属国有资产清理造册,完成资产划转工作。财政经费划分清算。确定学校经费划转基数(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将工资统发等基础资料划转屯溪区。教育管理业务划转。将目前由市教育局承担的学校党建、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招生入学、教育督导等业务划转屯溪区管理。
根据方案的时间节点安排,2023年8月底前完成屯溪区学前和小学阶段学校划转工作,人员及财政供给从2023年9月1日开始正式由屯溪区负责。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蒙国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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