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效应,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持续深化、一体落实,真正在具体业务办案中体现检察为民,我院第一、第二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推动党建和检察办案一体融合作为主线,切实推动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
第一党支部“民益先锋”党建品牌
深化品牌培育、落实检察为民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第一党支部充分发挥相融互促、凝聚共识、向心合力、攻坚克难等方面作用,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融合运用“第一议题”、主题党日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党建引领生态检察理念,不断夯实党员干警业务基础,持续做优“党建 公益诉讼检察”。一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由检察长带队深入包保企业开展春节节前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通过看现场、提问题、查台账等方式详细排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压实到底。二是开展“服务高品质生活”“督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检护民生”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立案磋商整改大型商超消防设施1家,对违规在湟水河垂钓、滑冰开展立案调查。另结合“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等协作机制开展无人机巡山6次、巡河1次,真正让“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初心使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躬身“向群众问需”,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召开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听证会,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建设局、人民法院等职能部门联动,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工作。
第二党支部 “晨曦未检”党建品牌
强化品牌效应,精心打造法治校园建设未来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第二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与办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当好“第一责任人”。一是持续深化“晨曦未检”特色党建品牌效应,鼓励党员干警在普法宣传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精心打造了一支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党员干警为主力担任法治辅导员的“法治宣讲团”,在开学季期间,先后前往文苑幼儿园、黄河路小学、七中文博校区、青海师大附中等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师生送去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学期法治课程。通过普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引导辖区教师认识、熟知强制报告制度,将法治力量融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在普法实践中不断扩大群众基础,满足群众需求。二是时刻关注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辖区部分中、小学周边商店,对以未成年人消费群体为主的部分商家进行普法宣传,以释法说理的形式督促各商家对“3·15”曝光的淀粉肠、奶茶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重点自查,有效提升了商家食品安全和法治意识。三是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带动新“两法”落地。通过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召开磋商会落实学校及周边保护措施等,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联合公安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走访调查,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激发未检守护力。同时,以党建工作联动为“融合剂”,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依托签约合作的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多次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未成年人心理疏导,逐步实现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效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化,形成检察工作动起来、走出去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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