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二条 预算编制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应当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实行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范围、用途和支出渠道进行编制和执行。

第三条 经费支出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和生活费用;

(二)体育、卫生、艺术、科技等活动费用;

(三)学生资助费用;

(四)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 经费管理

中小学公用经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支出渠道进行支出,不得虚报、冒领、骗取或者私分。

学校应当建立支出明细账,对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跟踪审计,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 经费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其他规定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行政部门

日期: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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