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结题,是课题研究的结束,根据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的成果进行的评价,一是课题研究是否按时完成,二是评估研究质量,课题成果通过验收方可结题。
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要有科研成果,这也是课题申请结题的前提。关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具体如下:
0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第七条
(一) 国家重大、国家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委托课题和西部课题的著作成果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鉴定通过后方可公开出版。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将终止课题,追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 国家重大、国家重点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 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至少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
(三) 国家一般课题、西部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四) 国家青年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五) 委托课题以委托时的成果要求为准。
(六) 后期资助课题应参照立项时《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完善,通过鉴定后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版。
(七) 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八) 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九) 教育部规划课题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
0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第八条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0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0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第十条
研究成果必须源自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鉴定。
05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第十一条
提交鉴定前须在本单位或本区域举行成果公开报告会,听取同行的意见和建议。
0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结题鉴定均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后期资助课题填写《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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