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山东省财政厅官网5月27、28日连发两条消息,山东省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助力科技创新改革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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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表示,2019年12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财政部启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干制”试点。为加快推进山东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近日,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鲁财科教〔2020〕12号)。而相比中央做法,山东省《试点方案》在“试点扩围”和“结果导向”两方面作了进一步创新探索:
一、试点范围。
一是省级财政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
二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农科院、齐鲁工业大学(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省医科院)用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等资金中适合试点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经费,原则上选取一定比例经费纳入试点范围。
三是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可依托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试点。
二、试点内容。
一是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
二是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三是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
四是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纳入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期满后,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单独开展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三、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加强试点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推动工作稳步实施。依托单位健全完善经费使用等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协调联动,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新华社援引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是此次改革的亮点,此举旨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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