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研项目是知识生产的重要依托,科研项目管理需要根据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进行相应调整。在分析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与问题的基础上,对新的知识生产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提出建议:一是在宏观规划层面打破学科封闭体系,搭建跨学科、跨单位协同创新平台;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科学管理;三是强调引导与服务能力,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保障力度;四是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关键词: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知识生产模式
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迫使国家和企业变成知识生产的积极参与者。20世纪中期以来,发达工业国家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进一步为这种参与提供了知识资源和社会基础,大学不再是知识生产的唯一场所,学者也不再是知识生产的唯一主体。在这种背景下,迈克尔·吉本斯等人将在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之外在应用的情境中进行的知识生产称为“模式2” (Mode 2),并提出知识生产模式正经历由“模式1”①向“模式2”的转变。科研项目作为当前我国进行知识生产与创新的重要途径,知识生产模式的实际转变与吉本斯这一新概念和新观点的提出对我国科研活动机制产生了深刻影响,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反思。
两种知识生产模式及其特征
自现代大学产生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大学是最主要的知识生产场所,科学家们在大学课堂和实验室内从事知识生产活动,他们在学科的基础上由特定共同体的学术兴趣来确定研究的主题和研究的先后顺序,并依靠同行评议来进行知识质量的把握与控制。吉本斯等人将这种知识生产的形式—“一种理念、方法、价值以及规范的综合体”定义为知识生产“模式1”,并将“在应用的情境中进行的知识生产”这种在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之外进行的转变称为“模式2”。
与“模式1”相比,“模式2”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跨学科及社会性的弥散。第一,“模式2”的知识生产是在一种应用的情境之中进行的,是动态的,是一项围绕特定的应用而组织的问题处理。因此,这种知识是更大范围的、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第二,“模式2”的知识探究是应用情境所决定的,并由与情境相契合的认知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共识所引导,包含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要素,其探究的最终解决办法的形成通常会超越任何单一学科。第三,“模式2”的知识生产成果是传播给那些参与到生产过程中的人,这种传播是从生产开始就进行,而不是通过专业期刊或会议发表后才能传播。第四,“模式2”的知识生产是异质性的。在这种模式下,可能进行知识创造的场所不仅只有大学,而且还有研究中心、政府的专业部门、企业的实验室、智囊团等共同参与其中。在这些场所中,研究领域向越来越细分的专业变异,在新的社会情境之下很容易出现次级领域的再结合和重新布局;研究团队的组织更少以稳固制度化的方式呈现,研究参与者往往加入到暂时性的工作团队和网络中,研究结束后团队就解散,表现出了高度的应对灵活性。第五,在“模式2”中,知识生产质量的评价由一套反映了更广泛的社会构成的标准来决定,如市场竞争力、绩效、社会接受度等。
传统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与问题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促使科研事业获得极大发展。然而在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多元经费资助科研发展的机制,科研经费主要由财政担负,科研的资助主要采取项目制。一般而言,科研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立项阶段一般包括选题征集、项目申报和受理、立项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环节。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通常由立项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公开向社会发布科技项目选题征集通知,申报单位组织课题组推荐项目选题,立项部门组织专家筛选项目选题并编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在指南范围内组织课题组编制项目申请书,立项部门受理并汇总申请书,并组织同行专家对各项目、课题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立项单位。在实施阶段,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据项目方案开展研究活动,并按计划规定时间节点提交研究成果,按预算经费要求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在验收阶段,立项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相关审计工作。如果项目属于重大或重点项目,立项部门还将进行后续跟踪考察,进一步评价项目科研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这种管理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下的科研项目管理,项目中知识生产主要基于学科的封闭体系,项目申报与承担主体主要是某个高校院系或科研机构部门,有效的跨学科协同较少,项目实施主要还是在某个学科范围之内;项目中知识生产的质量控制主要实行同行评议,项目选题征集、立项评审和成果验收环节都是由同行专家进行标准评价;项目知识生产的问题情境与应用性强调不够,项目实施是一次性的,不重视项目取得的成果的实用性,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这种传统型的科研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综合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立项,轻过程、轻验收、轻转化与应用。从制度层面来看,我国对科研项目管理立项阶段制定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管理规定,但对实施过程和验收、转化环节重视不够,在实践中也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与措施。白波(2010)曾对国家实施的20个计划(或专项)涉及立项申报、过程管理、财务管理、结题总结及其他制度进行文件统计,其中立项申报的规章制度占项目总规章制度份额的29.6%,过程管理占11.2%,财务管理占12.1%,结题占14.7%,其他占32.5%,重视立项申报得到充分体现[1]。这导致现实中出现“只要争取到科研项目就万事大吉”的情况,项目申请下来后项目负责人把资金和任务分派完,项目成员各行其是就可以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组织保障服务,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协同渠道和沟通机制,导致最后拼凑交差,科研成果质量较差。
二是项目开展的开放性与活力不够。项目选题、立项、实施和评价基本都是在学科体系之内完成的,在宏观上缺乏有效的多组织、跨学科合作平台构建,科研合作与协同较少,科研活动分散化、小型化、个体化现象还较严重[2]。我们拥有很多学科和专业的科研队伍,但目前人才与学科优势仍然难以充分发挥,研究的开放性和活力有待加强。项目经费预算根据已有预算额度编制项目文本、项目实施要求根据时限进度进行、在项目经费使用上对研究人员经费实行严格额度限制,这些僵化的管理措施导致项目研究在激发研究活力上面临很多问题。
三是项目评价标准重视知识生产的形式质量,忽略了知识生产的内在质量。当前,在进行项目评价时,一个好的项目判断标准还停留在“进度、费用、成果”层面上。项目评估与验收时,只要该项目是按照项目计划书的时间期限开展项目工作、项目经费使用在预算明细之内、获得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这个项目就是一个成功完成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的成果创新性、成果能否应用于生产实践中、成果能否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经费投资者是否满意等知识生产的内在质量标准没有得到足够体现。
四是社会问责机制不完善,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不够。政府资助科研项目所用经费来源于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经费来源于公民纳税。从逻辑上分析,受资助的项目应受公民或人民代表委员会监督,应对项目结果实行社会问责。但当前的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阶段中监督、评估主体主要是立项单位、经费拨付单位、审计部门、专家,立项单位和专家负责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经费拨付单位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经费是否违规进行检查与审计。目前,立项单位对科研成果的管理仍然停留在对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价上,产权保护和知识转化意识不够,科研成果的转化程度低,政府对科研的扶持结果还只是把“钱”变“纸”,而不能把“纸”变“钱”,对整个项目投资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缺乏问责制度。
新模式下对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几点思考
21世纪以来,我国科研的势头日益强劲,科研项目无论是经费还是数量都呈几何倍数增长,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合作的渠道和方式正由单一、分散、自由向团队化、联合攻关转变,一大批建立在跨学科、跨单位基础之上,对学科发展和中国社会变革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开始实施,知识生产模式已经发生转变。科研管理是对科研活动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其目的是通过对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的管理优化科研环境、配置科研资源、提高科研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3]。科研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从而决定科研水平、效率和发展前景。在知识生产模式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科研管理者不能再用基于传统知识生产模式的管理模式去管理科研项目,而应转变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建立一套切合新的知识生产模式的科研管理模式,促进科研创新。
一是在宏观规划层面打破学科封闭体系,搭建跨学科、跨单位协同创新平台。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和市场竞争白热化,科研合作与协同日益重要,跨学科或是产学研结合的项目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投资经费数额上都是逐年呈增多趋势。科研活动是一种表现出不确定性、风险性、复杂性的人类活动,大量的实证研究证明了科研合作与协同的合理性[4],科研合作与协同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获取互补性资源,更好地降低研发风险,涌现创新性成果。科研合作与协同是未来发展趋势,但在现实环境中,由于学科壁垒和组织利益分化,实现有效的科研合作与协同非常困难,需要科研项目管理单位在宏观层面实施规划与协调,在经费投入、利益分配、知识产权保护、成果管理与评价等方面出台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的法规政策,从制度层面真正搭建起跨学科、跨单位协同创新平台。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的管理体系是科研项目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科研项目的完成需要投入人力、资金、技术,投入与产出之间是复杂的非线性关系,投入多并不意味着收益好,只有对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科研项目才能取得成功。在现有科研管理模式中,重视项目立项阶段管理,而项目实施过程易受到忽视。实施过程是承接立项与验收的中间环节,是获取科研成果的途径,直接影响科研成果的质量与效果。有效的过程管理是降低科研风险、提高科研项目绩效、控制科研成果质量的关键一环。科研管理部门应针对薄弱环节,尽快总结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管理范围,充分考虑不断变化的实践需求和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台相应规章制度,避免过程管理“黑箱”出现。
三是强调引导与服务能力,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保障力度。在当前的立项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在评审申请人单位的组织保障措施、经费使用监管方面有待加强。由于缺少有效的组织保障,科研项目易成“作坊式”的知识加工活动。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全方位的科研咨询服务体系为科研人员提供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及推广应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咨询服务。开展科研项目不仅是知识和技术的生产过程,而且也是人、财、物的管理过程,这要求项目负责人既要有学术方面的素质,也要有管理方面的经验。项目承担单位应开展专业的培训活动,促使项目负责人具备担任负责人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培训活动的同时,项目承担单位也可设立科研秘书或职业经理人制度,为本单位的科研项目高效运行提供切实的帮助。另外,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科研信息数据库,建立涵盖项目、人员、设备、经费等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机制,便于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
四是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应用。风险投资是发达国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它能够降低单个组织转化资金压力和转化风险,加速政府投资科技成果的孵化出壳。首先,在目前国家资金整体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建立起国家投入引导,企业投入为主,外资、个人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机制,是加速政府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的必然选择。[5]其次,应加快建立科研项目成果信息数据库,搭建产学研之间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科学交流和成果转化。最后,科研成果转化应落实市场机制,研究、生产、管理分别走专业化道路,同时保障各方合理利益,促使产学研合作发展形成长期稳定合作伙伴关系。
科研项目管理是集成科学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科研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现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进步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科研项目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影响着我国国民总体科技水平和生产力水平。在知识生产模式发生转变的背景和趋势下,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迫切需要对传统的科研项目管理进行调整,契合新模式树立科学的科研项目管理理念和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系。(作者:吕萍,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注释:
①模式1,是指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是基于牛顿所确立的经典式子科学研究,以单一的学科研究为主,并依靠一套相对固定的学术规范,来确保其学术权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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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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