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建立稳定规范的基础科研项目支持机制(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网站今日(11月20日)印发《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大国防科技基础研究领域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平台作用,赋予一线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建立稳定规范的基础科研项目支持机制。

办法指出,实验室围绕批复的研究方向,依据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点任务,在稳定支持经费额度范围内,自主提出若干选题建议,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后,由主管部门于每年4月底前将项目建议书及意见报送国防科工局。

国防科工局依据实验室评估结果,制定评估周期内的稳定支持标准。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年度支持标准为500万元;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年度支持标准为300万元;对于“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支持。年度支持标准根据实验室运行、中央财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同时,办法提醒,实验室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与已申报或在研的其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交叉或重复,骗取财政资金的,国防科工局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有关情况、调减其下一年度稳定支持经费等处理措施;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暂停对其稳定支持;情节特别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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