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护理部领导下,成立护理科研领导小组。
2、科研计划与科研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呈报程序送护理科研领导小组、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3、每项重大的科研成果均应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和批准后方可推广。
4、凡获奖的科研成果,必须将科研人员的成就记入本人的技术档案。
5、凡属科研资料,包括文章、录像、磁带、录音、幻灯、照片等均应分类妥善保管。
6、凡获奖的科研成果,医院按照科研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奖励科研人员。
7、科研荣誉证书复印件需报送护理部,由护理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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