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
(1)按照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文件和浙卫办医[2011]2号文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基因扩增技术检测特定的DNA或RNA的实验室须进行验收,并要求医疗机构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2)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由医疗机构为单位提出申请,须将医疗机构内所有的分子检测项目一并申报。如涉及多个科室,医疗机构应规定分子检测实验室总负责人,具体项目可由各科室分别负责。
(3)提供资料状况1-7(其中1为医疗机构盖章后的申请表)装订成册,实验室相关程序文件、标准化操作规程、性能验证或评价相关资料另外装订成册,2本材料快递至杭州市上塘路208号朝晖新城3幢1105室陈倩收,联系电话0571-85239025。
(4)省临检中心将在收到申请材料2个月内完成资料审核。
(一)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基本情况
1.实验室所属法人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分子检测实验室总负责人:
联系人: E-mail: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码:
2.实验室总人数: 名。
(其中:初级职称人员 名,占 %;中级职称人员 名,占 %;高级职称人员 名,占 %)
3.上次验收时间: ,上次验收合格证书编号: ,原证书有效期至:
(二)提供资料状况
1.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设置平面图
4.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简历表及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览表(应包括人员上岗证书号和分子检测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5.主要仪器设备表
6.医疗机构拟开展和所有已开展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汇总表(填写附件一)
7.开展项目的检验报告单样张
8. 实验室相关程序文件、标准化操作规程、性能验证或评价相关资料
(三)申请的分子检测项目(请在相应项目前面的□里打√)
□1、感染性疾病相关基因检测,方法学及开展实验室:
□2、母血游离胎儿DNA无创产前检测(NIPT),开展实验室:
□3、遗传相关基因检测,方法学及开展实验室:
□4、肿瘤相关基因检测(组织),方法学及开展实验室:
□5、肿瘤相关基因检测(血液),方法学及开展实验室:
□6、药物代谢相关基因检测,方法学及开展实验室:
(四)希望(初审□、复审□)验收时间为 至
(五)声明
本医疗机构自愿申请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技术验收,并愿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临床基因诊断实验室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
2.不论能否获准验收,支付验收阶段所需的全部费用。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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