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认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时,参保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具体条件如下:
一、参保者必须是在做临时工的工作单位直接转为正式职工的,参保者做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才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这里需要注明的是,临时工转为正式职工是指,经劳动局审批合格,由劳动局为其下发了招工登记表和招工调配令手续,且招工登记表和招工调配令手续,在参保者档案中可以查询得到,参保者做临时期间的工作年限,才有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可能。
这是认定临时工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必须具备的第一个条件。
二、临时工参保者必须能够提供本人做临时工期间的工资流水,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才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这是认定临时工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必须具备的第二个条件。
有临时工工作年限的参保者,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参保者的临时工工作年限,才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而文章标题提问的参保者,是企业内部自行招聘的临时工,且未经当地劳动局审批和下发正式的招工登记表和招工调配令。
所以该参保者的身份一直是属于企业内部招聘的临时工身份,并未转成企业的正式职工。
因此,该参保者做临时工期间的工作年限,就不能算做也不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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