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和费用开支审批程序(借款和费用开支审批程序的区别)

借款和费用开支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 (住宿费 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四)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五)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住宿标准依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执行。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标准的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予报销。

(二)公司按外出住勤天数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包括住勤补、误夜餐补、住宿补)。

(三)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四)市内短途交通费控制在人均每天10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五)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七)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办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经理签认,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程序

(一)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8‰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掌握,超过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一)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二)独生子女费,职工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按规定独生子女18岁前,每人每年一次领取120元。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烤火费,冬季烤火期间每人每期补助200元。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2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200-10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10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会议费标准及审批程序

(一)会议费执行公司有关会议费标准,会议用餐执行招待费标准。

(二)会议费先由会议承办部门编报开支预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召开会议并借用资金。会后凭有效票据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 公务车费用的报销与审批程序

(一)公务车燃油费实行统一办卡,限额报销制。每车每次打卡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每季度末公司财务部门报公务车“油耗统计表”。财务部门还需计算各公务车是否超出报销限额,超出部分由公务车司机自行负担。

(二)公务车通行费、停车费于每月底据实报销。各公务车司机月底整理单据并填制“费用报销表”由部门主管行车登记人员审核,再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三)公务车的保险费、交通规费等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发生费用后凭有效票据经公务车司机签字,部门主管审核,财务负责人再审核,最后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四)公务车的常规保养和临时修理费用实行计划审批据实报销制。公务车的常规保养和临时修理计划由公务车司机制作,部门主管审核,再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加班费的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1.75×300%×加班天数。

(三)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1.75×200%×加班天数。

(四)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五)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六)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七)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九条 办公用品费用的报销与审批程序

办公用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可购置。办公室购置后凭有效票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 电话费用的报销与审批程序

电话费每半年,凭发票按实际使用话费数,限额(具体额度待定)报销,超支不补。报销时由部门负责人集中整理,并开具移动电话费审批卡,先由会计制单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一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1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部门审核报销。超过1000元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1000元以内的按第十一条第一款执行,1000-5000元的,报总经理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二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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