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财会法规,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性、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根据以往财务数据和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编制的综合性资金收支预算。
第三条 公司按年度为周期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每季度末20日内填报上季度预算完成情况并上报上级公司及集团。
第四条 财务预算以书面形式编制,财务预算的编制机构为公司财务部。
第二章 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完整性原则:全面涵盖涉及财务收支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完整地反映预算期内公司可能发生的财务变动状况。
2.可靠性原则:必须保证依据的各种基础历史数据的真实可靠,使用合理的预测方法进行预算编制。不得进行简单、随意的估算和猜测。
3.精确性原则:必须详细列明各项预测数据的编制方法及依据,精确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列各项明细预算表的各项内容。
4.系统性原则:必须保持预算各个部分、各种数据的相互对应,不得使总数与明细数之间、相关数据之间出数据不符的情况。
第三章 财务预算编制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编制财务预算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2月底前形成完整下一年度企业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包括主营业务目标、业务收入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物资采购计划、人事薪金调整计划等。
2.编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上述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认真测算、填列各项预算表格,形成本公司财务预算方案,报经公司领导班子同意后,于 1月中旬前上报上级公司及集团。
3.执行:经过上级公司及集团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于正式下达后执行。
第四章 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 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利润预算、现金收支预算、经营预算等。
根据经营目标及历史资料编制预算期内利润预算表及主要数据的测算明细表,如利润预算包括主营收入、主营成本测算表,经营、管理费用测算表等;经营预算包括供水量、售水量、产销差率、水费回收率、投资净收益率等等。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第八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公司应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
第九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隆尧银龙水务有限公司费用报销及审批管理制度》进行支出管理。
第十条 费用支出实行滚动控制,确保全年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或超预算费用。
第十一条 财务部应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季度/月度分析,对实际支出与计划差异较大的支出项目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十二条 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报上级公司及集团批准后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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