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根据适用的标准和规定的用途依法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截留。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明确具体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使用过程必须符合企业管理政策和程序规定,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有效落实、规范透明。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要求,或用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具体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购置、改造、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各类作业器具的安全限位装置、闭锁装置、防护装置、绝缘装置、报警装置等,如砂轮机的防护罩等;
高处与交叉作业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与防护门、孔洞盖板、防护棚 、安全通道 、安全平台 、高处专用工器具(吊篮等);
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如配电线路绝缘、接地保护装置等;
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探测、报警、灭火系统与设备等;
治安保卫防护设施 ,如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
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如划线、减速坎、道路防撞墩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爆柜、洗眼器等。
(二)配备、更新、维护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
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服、安全鞋、安全带/安全绳 、耳塞等;
特殊作业劳动防护用品,如电焊工、脚手架工、起重工、机动车驾驶员等使用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应急专用工器具(抢险、救灾),如正压式呼吸器、应急灭火器材和工具、破拆工具、绳索、缓降器、水上救生圈、救生衣等;
应急专用通讯器材,如卫星电话、对讲机、手提扬声器、传真机等、广播系统;
应急急救器材,如救护车及车载急救器材、担架、救护器材、颈椎固定器、现场急救药品、毛毯等。
(三)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或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委托、聘请专家或评价机构进行安全咨询;
安全标准化标准制定,现场改进与实施,达标评审等相关费用;
各类应急预案编写、专家审查等的费用支出;
综合应急演练、专项应急演练等的费用支出。
(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
需要注意,具体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项目会因企业所属行业、规模和风险等级而有所不同。每个企业都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