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从7个方面要求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并以此作为加强“三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该意见以创建“双强六好”(党建强、发展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党组织为目标,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对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基础台账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基础保障规范化、活动开展经常化、作用发挥常态化7个方面提出要求。
据悉,在基础保障规范化方面,该意见提出细化标准,如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严格执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费全额返还制度,省市县财政每年对每个非公企业联合党组织按3∶3∶4比例给予3200元党建工作经费支持。同时,该意见还对党组织书记每年培训天数、设立线上党课课堂、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准、搭建宣传平台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该意见,从2017年起,该省力争用3年时间使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到今年年底,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率先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