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规定)

金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近日,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制定并印发了《金昌市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团十九大安排部署,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完善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强化党建带团建工作保障,带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一、带动加强团的政治建设

01 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加强团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指导团组织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将青少年思想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全过程,通过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02 强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

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三会一课”,每年至少为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团员青年上1次党课,并注重吸纳团员青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团员青年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大力推进“青马工程”,打造一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实践锻炼基地,面向农村、国企、高校、少先队工作者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开设“青马工程”培训班,县级每年至少开设1个领域以上的班次;持续推进“青年大学习”,注重发挥青年宣讲团、青年讲师团和红领巾巡讲团“理论轻骑兵”作用,经常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宣讲党的科学理论,引领青少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03 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

针对青少年特点,持续推进团属新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推动全市团属新媒体同频共振、集中发声,提升网络化思想引领工作水平。加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网络清朗行动”,勇于站在网络舆论斗争最前沿,围绕热点问题正面引导,发出青春好声音,传播青春正能量。

二、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

04 建立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团组织制度,结合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基层团组织作为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实地调研1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区)要将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城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等内容纳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布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机制保障,推动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05 健全完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充分发挥市、县(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着力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心协力促进青年发展的工作合力。市、县(区)分管或联系共青团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担任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推动青年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06 建立团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同级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动市、县(区)党校设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课程内容,强化青年发展政策及相关课题研究。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将团(队)干部培训纳入县(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计划,每年至少集中举办1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常态化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做好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能力。

三、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07 巩固提升传统领域团建质量

深入实施共青团组织体系贯通工程,巩固提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传统领域团组织覆盖和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团组织设置管理,注重发挥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有效提升基层团的组织活力。

08 扩大新兴领域团的组织覆盖

聚焦“两新”组织重点攻坚突破,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的要求,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团组织要强化联建共建,一体推动“两新”组织和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党、团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和城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丰富拓展基层组织形态,大力建设活动型青年社团,推动构建“团组织 青年社团”的基层组织体系。县(区)每年至少新建或联系2家以上青年社团(社会组织),县域内规模以上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建团率达到100%。“两新”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要推动全覆盖建立团组织;未达到成立党组织的条件,要通过先建立团组织或团主导的青年社团,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09 强化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和各中学、中职学校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学校共青团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作用,着眼发挥共青团在大思政格局中的独特作用,单独设立团组织,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团的工作,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和各中学、中职学校团委负责管理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确保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 规范设置国有企业团的组织

国有企业团组织要保持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根据企业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逐步规范设置团的组织,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团建,在符合建团条件的市属和县区所属国有企业中,要推动全覆盖建立团组织。

11 进一步规范团支部基础团务

各级党组织要借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做法,督促指导团支部严格规范落实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课等“规定动作”,规范加强基础团务工作,用好“智慧团建”系统,不断提升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着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12 严管厚爱团干部

各级党组织要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团干部,党委(党组)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与同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谈心谈话。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结合调研,经常性与基层团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团干部意见建议和诉求。要从严管理团干部队伍,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让团干部真正成为青年的朋友和做青年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13 落实团干部列席党的有关会议制度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革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应该请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积极推动落实团委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县级以下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按党章要求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的规定。

14 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

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各级党委在任免同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时,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团委的意见。各级团委要协助党组织做好团干部考察、考核、思想建设和培训等工作。

15 配齐配强各领域团干部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齐团的干部,落实人岗相适、相对年轻的要求,团干部出现空缺时,应当在3个月内配齐,团干部配备率、在岗率达到90%以上。配齐配强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班子,选配优秀中层干部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书记;在国有企业和高职院校、中学、中职学校,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团干部,团委书记、副书记的配备管理、待遇按规定执行。

16 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渠道

大力拓宽基层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用足用好群团组织挂职、兼职干部政策,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支持各级团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范围内多渠道选配挂、兼职团干部,实现团的工作力量来源多元化。市、县(区)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干部时间为两年,县(区)团委班子成员中挂、兼职干部比例达到50%,乡镇(街道)兼职团干部比例大幅提升;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中较年轻的成员兼任团(工)委书记。加强村(社区)团支部建设,推动选调生、“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等优秀青年担任团支部书记。加大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典型。

17 加强任期绩效和履职评价

严格落实《县区团委班子成员及各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履职考核办法》,督促县(区)团委书记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履职成效,年度工作评价结果即时反馈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注重在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中培养锻炼、考察识别团干部,持续加大各级团委中层干部交流任职力度。

五、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

衔接贯通

18 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从政治上着眼、从思想上入手、从青年特点出发,帮助青少年走好入队、入团、入党的追求政治进步“人生三部曲”。县(区)团委和中小学党组织要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坚持全童入队,实施分批入队,加强分段教育,严格推优入团,建立健全覆盖队前教育、队中培养、团队衔接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

19 优化团员队伍结构

深化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发挥团队组织的育人功能,推动县(区)中学积分入团工作管理办法落实落细,在科学评价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团员发展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保证团员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计划,优化团员队伍结构,合理调控团青比,确保高中、中职、中学团青比分别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每年主动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沟通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团员发展情况。

20 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入党

全面落实《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团委要研究制定共青团推优入党具体办法,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要求,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推优”工作的指导,基层党组织在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征询团组织意见,重视和用好共青团“推优”结果,要调拨适当经费用于团组织开展团员教育培养。

六、强化党建带团建工作保障

21 健全共青团经费保障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工作经费整体计划。市、县(区)结合所辖地区财力、工作开展实际,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青年工作保障经费,并逐年适度增长,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切实推动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共青团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

22 推动基层党团组织阵地共建共享

统筹基层阵地资源配置和使用,支持单独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建设“青年之家”、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等团的阵地,实现乡镇(街道)“青年之家”实体阵地全覆盖,逐步向有条件的社区延伸,确保各类“青年之家”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切实提高阵地活跃度。

23 探索建立党的青年工作专业化平台

落实群团改革“优上强下”要求,支持县级团委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通过政府购买、选聘青少年事务社工、选拔乡村社区青年委员、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大学生兼职等方式,充实县(区)团委专业化工作力量,建立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新媒体宣传等职能的青年专业化平台。

七、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

评价体系

24 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党建带团建重要内容,分值不少于10%。市、县(区)党委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作为本级巡察监督内容。

25 建立党委组织部门、团组织联合调研制度

制定党委组织部门、团组织联合调研工作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建带团建工作专题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约谈或通报。

26 探索创新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和做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党组织和团组织进行通报表扬;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着力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带团建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党建带团建取得实效。

八、团结引领团员青年发挥

生力军作用

27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全市中心大局,经常给团组织指方向、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青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等青春实践活动,特别是在重大任务、突发事件中,组织青年突击队、志愿者服务队等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8 大力支持“青”字号品牌项目

持续深化新时代青年岗位建功行动,丰富拓展“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品牌项目时代内涵,通过设立文明先锋岗、开展技能比武、树立优秀典型等途径,引领各行业各领域青年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着力提升大局贡献度和青年满意度。

29 推动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持续推进《规划》纵深实施,围绕青年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等10大领域,协调落实青年发展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重点抓好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事项目、青年婚恋交友、关爱孤残儿童等工作,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的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党建带团建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建带团建各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确保党建带团建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金昌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THE END

终审:潘 欣 复审:崔 涛

审核:刘豆豆 编辑:杨开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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