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政协办属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市政协设9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卫体委员会、法制群团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机关设2个正县级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下设3个正科级机构:人事科、秘书科和行政科,另市政协机关设七个正科级办事机构,相应承担9个专委会日常工作。市政协委员联络和信息服务中心为市政协机关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协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政协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2643.7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和项目成本费用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收入预算2643.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3.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支出预算26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74万元,占57%;项目支出1149万元,占4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3.7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和项目成本费用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3.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5.8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3.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3.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协宣传工作及信息运行维护经费项目通过整合合并经费增加、政协会议专项经费因召开会议的成本费用有所增加、市政协调研视察协商活动经费项目因开展调研视察协商活动增加、市政协委员界别、小组活动经费项目为进一步发挥委员作用,更好实现参政议政职能,项目活动费用增加、政协事务专项经费项目用于更好的保障工资关系未在政协的领导工作经费和政协后勤工作经费以及市政协系统运动会、政协委员专题培训经费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委员及县区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成本大幅度增加、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经费项目,因委员开展活动的成本增加,开支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8.17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45.8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3.97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5.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日常工作项目支出。如:《宜宾政协》刊物编印费,市政协机关车辆运行补助费,市政协机关老干部活动经费,联络联谊经费,市政协戎州书画院经费,市政协文史专辑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42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各类会议支出。如政协全会,市区(县)政协主席学习会、政协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经费,新年茶话会。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经费,市政协专题调研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23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项目支出。如:市政协民主评议经费,市政协委员界别、小组活动经费,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经费。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机关有部分人员供给关系不在市政协,但办公、差旅等各项费用产生产生在市政协,需保障相关经费以及保障政协信访、值守联络、资料印刷、日常的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维修维护、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其他政协事务等活动正常开展。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派驻政协纪检组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的经费保障。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9.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4.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29.81万元,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经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2023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外政协、省内各地市州政协来宜考察调研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 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计划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日常公务活动及委员视察调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政协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9.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3.60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化和公用经费标准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政协办公室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政协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市政协办公室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协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协机关开展各类事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协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政协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政协办公室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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