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会女职工工作会议于8月31日召开,全面解读《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会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地传承发扬党的工运事业和妇女事业光荣传统,推动新时代上海工会女职工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为4个部分,“一总三新”,共有12个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以及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实施《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切实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海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职工为本、坚持大抓基层、坚持改革创新,明确要全面构建全会协同、上下联动、各方支持、合力推进的工会女职工工作格局。
■聚焦基本职责
实现工会女职工工作水平新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进女职工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当好主力军、岗位建新功的浓厚氛围。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深化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贯彻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项部署,引导女职工参加各类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多渠道加强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推动女劳模工匠、女性科研人才、女性高技能人才普遍建立创新工作室、创新班组、创新团队,在已经建立的7个市级巾帼创新人才联盟的基础上扩大优秀女职工创新人才联盟,完善联盟工作机制,促进联盟发挥作用。在全国、上海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中保障女职工比例,大力培育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女劳模、女工匠、女性领军人才。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强化源头参与,积极推动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定,推动修订《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近几年,山西、福建、黑龙江等把女职工的保护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同时,加强女职工权益专题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做强“五个一”,即一张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网络、一个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专项合同与本单位的集体合同同步签订)、一支女律师志愿服务团队、一条女职工维权热线、一批法律援助阵地。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推动平台企业制定女职工特殊生理期特别保护措施。
提升女职工生活品质。落实人口发展政策,推进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创建,做到星级型、共享型爱心妈咪小屋应建尽建;继续实施“幸福奶爸快乐宝妈”上海职工生育支持系列活动,提倡男女职工共担家庭责任;将托育托管服务纳入职工之家建设和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同时,持续优化“四季恋歌”青年职工交友服务,优化“会缘”线上平台功能、丰富线下活动内容,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用人单位为女职工提供产后返岗培训、错峰上下班、调整工作时间等灵活工作方式。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文化理念,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在有条件的职工服务站点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点,扩大“两病”筛查覆盖人群。
■夯实组织基础
拓展女职工组织建设新领域
扩大女职工组织覆盖。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基层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已建立工会单位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加强“三同步”,“小二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组织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或换届)、同时报批。强调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平台企业、互联网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应建尽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应入尽入。
加强女职工组织机构建设。强调按要求配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明确女职工工作责任部门、根据需要安排女职工工作人员。明确,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街镇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街镇以上总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我们要加强积极地推进工会和女职工组织的工作和组织覆盖,尤其是在两新组织,把妇联在企业的工作要求通过我们工会女职工工作体现出来。
推动女职工组织运行制度规范化。完善两项工作制度,女职工委员会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女工委专委会制度,女工委思想教育、提素建功、权益保障、幸福关爱、组织建设等5个专委会。完善培训制度,逐步实现教育培训对专挂兼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的全覆盖。
■强化保障措施
拓宽工会女职工工作新路径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会协同,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将女职工工作纳入工会工作整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举措。促进上下联动,坚持一级抓一级、压实责任、跟踪问效。争取各方支持,加强与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合作,加强与人社、卫健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联动。
加强典型培育。培育工作品牌,培育符合女职工需求、体现行业地区特色的工作品牌,增强服务女职工工作的精准性。培育先进组织典型,选树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创新案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用好网上工作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加强支持激励。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六一”儿童节慰问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将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作为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以及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加大全媒体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关心女职工、关注支持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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