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居委会发钱?封还是不封,居委会说了算不算?(居委会收钱吗)

近日业主群转发了一则视频,视频中具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的业主与一位民警对话,业主说社区是民事主体不是行政主体,社区居委会作为法定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会所有的行为应该是与辖区居民辖区协商一致之后做出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社区居委会做出的封闭小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谁给居委会发钱?封还是不封,居委会说了算不算?(居委会收钱吗)

视频截图

我觉得,这位业主说的对,也不对。

说对,是因为我们是依法治国的国家,任何社会治理必须依据法律进行,特别是公权力行政执法直接针对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公权力必须法无授权不可为。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标准,社区居委会确实没有权利决定封闭小区与否,如果由社区居委会来下发通知封闭小区,必须要由居民统一意见之后来决定。显然是不符合法律正确。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行封控管理的应该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出。

说不对,是因为我们坚持法律正确的同时,要考虑价值的正确。我们都非常清楚居委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避免病毒传播,保护居民健康,这样的目的导向价值肯定是没错的。

视频中的结局,据说,居委会解封了小区并向辖区居民发布了道歉。封控也本不是居委会的本意,只是为了防疫。但是居委会决定封楼,是违法的。

那么居委会要想做做正确的事并正确的做事,怎么办呢?依法做事。

谁给居委会发钱?封还是不封,居委会说了算不算?(居委会收钱吗)

图片来自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且看居委会为谁干活,要干哪些活,向谁拿钱,

居民委员会到底是为谁干活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居民委员会要干哪些事情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第五款:(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看到没有,协助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工作是居委会法定工作任务,当下疫情防控正是公共卫生板块重要任务,

居民委员会干活向谁拿钱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工资是区县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规定拨付的。那就是说居委会的人实际也是吃财政饭的。端谁家的碗,当然是要归谁管。

具体到是否封控,封控哪些区域,可能不是居委会说了算,也可能是有具体考核标准,那么为了达到上一级的考核,有一些居委会就自行决定封控了小区。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价值也许是正确的,法律却是不正确的。

疫情中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太多,可以说权力不大,责任很重。

疫情封控在家,最后我想说,感谢哪些为防疫而努力奋斗的人,有了那些奋斗的人,我们也才能战胜病毒,拥有健康,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生产生活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