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清风消息: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训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训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训政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训政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训政简历
陈训政,男,汉族,1970年8月生,广东海丰人,在职本科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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