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篇》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学籍档案保留多久)

《学校制度篇》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学籍档案保留多久)

为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系统地考察和评价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可靠依据,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小学毕业生应全部进入初中就读,学校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即取得学籍,取得学籍的学生由县教育局一次性统一编定学号。

2、每届新生学号一次性编定后固定不变,直至毕业,中途不增补学号,学校不准存在无学籍的学生。各类名册均以学号为准,学生姓名用字,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为准,不得随意更改或用同音字替代。

3、新生入学时,统一照相输机,学籍卡、学籍彪、学籍花名册顺序必须一致。

4、学校不得招收已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来校复读,更不得让留级生、插班生、寄读生冒名顶替他人学号。

5、学生不得任意寄读,学生确因某些正当原因必须寄读者哟本人和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开出全县统一的《寄读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学校各存一份,寄读生一律回原籍参加毕业会考。寄读生的档案由寄读学校管理。

《学校制度篇》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学籍档案保留多久)

6、本县范围不得转学,我校学生要求转入外县就读的,由本人或家长申请,经校长批准后,先出具对方学校的同意接受证,学校开出全县统一的转学证,转出学生的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转出学校交给转入学校,该生在我校的学籍予以注销。

7、转入学生的学号由县教育局重新统一编定。学校接收寄读生、转学生,由校长决定,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寄读和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受没有正常寄读手续的学生就读。

8、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可以休学,但必须有下列证件:学生和家长的申请书、县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学校同意休学的意见书。休学期为一年,不能按时复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延长休学时间,休学期满,复学学生的学号不变。

9、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应责令休学。学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期的三分之一,应劝其休学。

10、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和体育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以升级。未达到要求的应予留级,但每年留级学生不能超过年级学生总数的2%,毕业生不得留级,留级只能在秋季入学时进行。

11、学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中途退学,如有特殊情况(病、呆)退学,必须有医院证明,并报教育联校和县教育局备案。

12、学生取得学籍,有统一学号,在校学习期满,毕业会考成绩达县毕业生最低分数线者,发给毕业证书,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13、学校设专职学籍管理员,学籍卡集中保存在学籍管理专柜中,不得随意更换,学籍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县教育局基教股上报各种数据和移动情况,做到表格规范,数据准确,不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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