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天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魅力党建”成果,延伸和拓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档案资料管理,在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与具体指导下,指挥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历时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了党员档案资料清理核查工作,通过逐人建立党员档案资料专卷及相关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党员管理和党员档案资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工作做法及成效得到了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高站位,切实在精心组织推动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指挥中心党委副书记亲自主持研究拟定工作计划,部署推动,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专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清理核查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清理核查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快速、高效、有序推进。二是强化思想发动。召开各党(总)支部负责同志会议,就专项清理核查工作进行思想发动和专门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对照核查重点,自我检视问题、主动说明问题,形成上下统一的清理核查工作共识。三是强化统筹谋划。政治处深入开展基础调研,研究制定《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党员档案资料清理核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党员档案清理核查步骤》,确保清理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立足严要求,切实在严把政策标准上不放松
一是恪守党内法规。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专门组织开展档案审核专题培训,逐项过筛学习研讨,确保专班人员吃透政策,熟练掌握发展党员、档案审核各项规定。二是借鉴他方之石。在抓好党中央和天津市委各项政策学习的基础上,主动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请示、问教,到其他区组织部门以及市局其他单位开展学习交流,认真研究制定清理核查方案。三是突出自身实际。经梳理,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均在指挥中心的民警、辅警党员共计251人,现存党员档案资料237本,依据《细则》修订前后相关要求,分别建立15项、41项两套核查标准,既充分尊重历史、从实际出发,又充分贯彻全面从严、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立足实措施,切实在分类推进实施上严紧细
一是明确重点。重点核查有无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带病入党”问题,有无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有无发展“人情党员”、近亲属入党和“异地入党”徇私舞弊问题,有无严重违反入党程序入党等问题。制定坚持从严要求、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排查与教育相结合四项核查原则,确保核查工作效果。二是有序推进。针对2014年5月以后入党的,严格按照市局现行党员发展要求开展清理核查,针对2014年5月以前入党的,将人事档案中复印的资料纳入党员档案逐人立卷,做到党员档案资料人人有“归处”。三是严格审核。立足破“难点”、通“堵点”,坚持“支部全覆盖、党员无遗漏”,逐人开展审核,逐项记录审核发现的问题,逐人备份核查记录。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务干部开展抽查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审核的每一名党员档案资料经得住历史检验。
四、立足强规范,切实在抓常态长效上做文章
一是建阵地,推进“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市局警保部、市局机关党委大力支持下,落实“十防”措施,配备档案柜、灭火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个性化定制党员档案盒、标签、设计档案储物柜,优化设计和建造党员档案“温馨家园”。二是盯长效,推进“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档案查(借)阅、库房管理、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出台《指挥中心党员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党员档案管理范围和权责规范。三是促便捷,推进“智能化”应用。依托市公安局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信息系统,实时更新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情况,实现档案由静态向动态转变。创新信息化手段,统一制作“二维码”标识,实现党员档案查询使用更便捷,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一体化管理,有力促进和提升了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供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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