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与动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新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也就是说,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抓机关党建,就是抓中心工作,就是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机关党员干部最集中、业务骨干最集中、权利责任最集中,机关党员干部既是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统筹谋划者,又是管理指导者,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机关单位认知度和满意度。崇信县公安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上抓细抓实不够;二是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三是机关党建创新和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
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班子专题座谈,抓住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崇信县公安局机关党支部共涉及5个业务部门,共有24名党员,党员基数大,从半年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考核中发现,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推动极不平衡。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机关党支部召开了支部班子党建工作座谈会,对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全面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交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清楚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通过座谈交流,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担当,紧盯工作薄弱环节,切实把抓党建工作提升为当前第一要务,切实把抓党建基础工作作为根本,通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带动全局各基层党组织的共同进步,从而全面加强和规范县局党建工作。
二是强化书记抓党建责任,找准解决问题的“发力点”。支部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前党员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思维日益活跃,要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支部书记必须头脑清醒,认识到位,态度坚决,以身作则,强化制度执行。半年考核结束后,县局主抓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开展了一次警示约谈。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面对面交流、逐一点评、专题培训和提出整改要求,提高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了支部书记的工作任务和整改方向。
三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点燃解决问题的“动力点”。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促业务工作进步,是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规范并加强基层党支部工作,三月、六月份县局分别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全局11名党支部书记和12名党支部副书记,围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内容、方法、重点和关键进行了系统培训;对全局党务工作者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台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引导并促进基层党组织积极转变思想态度,认清差距,主动学习,注重落实,从而全面提升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切实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崇信县局党委通过以党建带队建,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一是进一步增强了队伍战斗力。今年上半年,县局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成绩突出,综合排名靠前;在打击刑事犯罪“破案会战”中综合成绩在全市前列;在禁毒工作中,年初连续攻克两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40.75克,为我县历年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一次。二是进一步增强了队伍凝聚力。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有1个集体和8名民警受到了市局和县委的表彰,全局5个先进党支部,1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了县局的表彰。三是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实现提升。
几点体会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必须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从严从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体现,必须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持之以恒地真抓、实抓。二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探索新思路、谋划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使“两学一做”常做常新,不断赋予“两学一做”以新的生命力。三是必须坚持贴近基层。抓好党组织“每月三日”活动,既要“架天线”,更要“接地气”,要围绕群众关切和公安工作实际,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四是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千言万语,不如热茶一杯”。各级领导同志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用细致入微的政治关怀温暖警心,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凝聚警心,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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