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业务融合】千阳检察:构建“532”工作模式,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构建“532”工作模式

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近年来,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检院提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为遵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以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把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作为总体目标,不断推动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工作融合创新,打造“五学”“三融合”“二抓”党建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党建工作的凝聚力、引领力、辐射力,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注重思想铸魂,构建“五学”模式

【党建与业务融合】千阳检察:构建“532”工作模式,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示范、领导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构建个人自学、领导讲学、典型领学、以考评学、课题研学“五学”模式,多角度、多层次丰富学习方式。一是线上 线下个人自学模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院”、“陕西干部网络学院”、“检答网”等“互联网 学习”模式开展线上学习,拓宽学习视角。持续落实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领导讲学 典型领学相结合。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制度,不定期开展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邀请业务条线骨干、党校高级教授为全体党员干警作专题辅导讲座,引导党员干警学先进、争先进。三是以考评学与课题研学相结合。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作风建设专项知识测试等以考促学活动,进一步深化巩固知识点。坚持在学习中研讨交流,结合“每周一讲”检察教育培训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系列重要讲话等专题研讨活动,在探讨中碰撞思想,提高认知。

坚持党建引领,形成“三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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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融合。牢固树立“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建设提升党建成效”的理念。强化业务部门党小组建设,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实现业务、党建工作“一肩挑”。坚持以组织共建促职能联动,充分整合党建要素和业务资源,在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中聚合力、提质效。与县法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等单位共建,强化协作配合,以“我管”促“都管”,共同推动诉源治理。依托“新时代警民之家”平台,与县内3个社区和65个行政村共建,“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实现了优质检察产品服务上门。

坚持党建与队伍建设相融合。创新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实行“青蓝”责任项目“传、帮、带”一对一,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搭建“每周一讲”成长平台,举办学习研讨、岗位练兵、教育培训等活动,并实行讲评制,充分调动青年干警积极性。同时,加强正向激励、突出实干导向,对在课题研究、案件办理、业务比赛、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警,优先考虑评优树先、提拔晋升,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坚持党建与作风建设相融合。着力加强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压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同时,加大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落实相关制度,对业务工作和纪律作风进行全面督察,有效促进工作部署落实和纪律条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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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固本强基,打造“二抓”格局

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以院党组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由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党建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坚持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评星晋级”“七彩工程”等方案制度10余项。

二是抓党建工作考核。坚持抓实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我院《办案质效量化考核暂行办法》《综合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以“理论武装、党性锻炼、联系群众、创先争优”四项考核为指标,对党员进行考评。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党小组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排名落后的党员,分别由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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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千阳县人民检察院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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