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11月10日,县委村级组织专项巡察组对袁家镇上洞庄村、大兴村、东溪村、渣林村、水尾村、袁家社区、泮头社区7个村(社区)组织开展了巡察,11月20日,巡察组向袁家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袁家镇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全面研究部署村级整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袁家镇落实县委村级组织专项巡察组巡察上洞庄村等7个村级组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镇党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驻村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村级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
(二)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常务组长,分管组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村的驻村领导、干部以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三)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开展主题教育资料不完整。结合主题教育完善村(社区)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建资料台账。继续抓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扫黑除恶工作距离上级要求有差距。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归档,建立健全相关台账。统一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和宣传栏,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3.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负债较大。结合村级实际,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有效利用闲置资源和争资立项,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各村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开展村级债务情况清理摸底,分析村级债务形成原因,制定村级化债计划,逐步化解村级债务。
4.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已将意识形态考核纳入2020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内容和2020年村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建设了村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了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村级“村规民约”已完善并公示到位,对上洞庄唐光明自行设计喷绘贴图篡改国旗图案和乱悬挂伟人头像严厉批评教育和及时拆除整改到位。
5.少部分村扶贫工作资料缺失。对扶贫工作资料缺失的三个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指导村(社区)完善扶贫资料和易地扶贫搬迁户配套设施。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组织村(社
区)两委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嘉禾县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退缴渣林村违规发放村干部目标考核奖、报销油料费、重复报销出差补助、白条收费报帐计2950元;退缴水尾村违规多报帐和重复报销出差补助计1570元,共计退缴4520元。
7.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加强党纪国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监督职能严格把关村级报账。遵照《嘉禾县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嘉禾县农村财务管理“十个严禁”》和《嘉禾县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村级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专门的台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将上洞庄村公路拓宽工程社会捐款结余6540元和东溪村原干部违规将流动资金、启动资金作支出的15000元,及时退回共计21540元纳入村级“三支”管理中心进行统管;收归东溪村原干部占用村集体财产电脑一台。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对村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会议记录笔记,提高基本办公设备的使用能力和履行职责所需具备的相关业务能力。加强对村级的督促指导,镇党建办、镇纪委成立工作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村级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
9.党员管理服务不到位。按照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抓实
支部党员服务管理,规范村级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建立健全了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10.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资料台账。加强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统一购置资料档案柜并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11.阵地建设不规范。按照要求,合理规划袁家社区和泮头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规范建设了两个社区的阵地。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步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段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村级组织专项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定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镇党委坚持抓村级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村级组织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村组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村级组织专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0735—6666278(袁家镇党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923693879@qq.com
中共袁家镇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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