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到了机构改革时候,部门的管理“条块关系”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但是又各自不一样,有的叫“双重管理”、有的叫“双重领导”、有的叫“干部双重”,所涉及部门方方面面,笔者简单梳理以一下,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垂直管理是什么,有什么利弊?
垂直管理是体制内“条块管理”关系的一种模式。“条”就是指上级到下级的管理体制,“块”就是指地方或者某一领域。“条块关系”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或者说是上级和下级的关系。
垂直管理就是对某一领域工作实行一条线的管理,一竿子插到底,便于管理指挥,实行全面控制。
属地管理就是地方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自主管理某项工作,便于因地制宜。
两种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处理不好容易引起条块分割,互相扯皮,责任落空、矛盾冲突等情况。
“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干部双重管理”是什么?
“双重领导”:分为不同的情况,有的指一个部门同时既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通常是上级部门为主,典型的就是税务,纪律检查等。
还有一种平常不太被人所知的双重领导,即受本级两个系统或者部门领导,比如2018年机构改革前的机构编制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都是受党委政府同时领导。
“双重管理”:指一个单位的业务或者人财物的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同时受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管理。具体分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如自然资源等;以上级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如环境保护等。
“干部双重管理”:就是双重管理的一个具体方面,主要区别于干部的提名权在哪一方,哪一方就处于为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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