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 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安排、计划制定、参加人员、活动形式、活动要求.
(二)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支部、党总支。
二、 工作依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5、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甘肃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
三、术语和定义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员教育管理为基本内容,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为基本途径,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基本目标,每月至少选择某一天时间,围绕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党的活动。
四、时间安排
1、主题党日活动一般每月固定某一天开展。除了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外,其他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2、党支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每2年不超过1次。
3、主题党日活动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提前制定计划、确定时间,一般不随意更改或者取消。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要说明,事后要补上。
五、计划制定
1、党支部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时,一并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内容、形式、地点、参加人员、组织实施责任人等,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期开展。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应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2、主题党日活动要把政治功能摆在首位,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庄重感和生动性,让党员从中得到党性锻炼、受到思想熏陶,着力提高活动质量和吸引力。
3、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党味”,体现企业特色,把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修养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质増效相结合,与企业党支部重点工作和党员自身实际相结合。
4、主题党日活动要有计划性和连续性,事先应充分准备,切忌盲目、随意、重复开展,力求通过定期开展活动,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
六、参加人员
1、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建立主题党日活动登记制度,支部党员活动参加率不得低于80%。
2、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职工群众代表等参加。
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活动形式
1、组织党员参观学习,可开展党性党史党风现场教育、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党建示范点等活动。
2、组织党员开展服务职工群众活动,包括与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群众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爱心募捐、精准脱贫、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
3、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联学联做、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献计献策、一线攻坚等活动。
4、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
八、活动要求
1、离开常驻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在活动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2、活动经费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分工负责的委员及时起草简讯,可附照片,经支部书记审签后,可在本部门网站、本支部微信群、支部展板等发布公开,并报送上级党组织。
4、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妥善保存签到表、记录本、简讯、活动照片等资料。
来源: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制作:中共平凉市委网信办
审核:雷勇 何文
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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