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准指导员 加强党务培训(选派党建指导员方案)

认真落实《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严格党建指导员选派标准,拓宽选派来源,提高“一对一”指导比例。完善党建指导员定期报告、年度工作述职、工作日志等制度,切实解决党建工作指导员“派而不驻、驻而不抓、抓而不实”等问题。

按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员队伍培训规划(2018-2020年)》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或16学时。培训要留有影像及课程资料并上报非公企工委。

以上为2019年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基础性党建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政工副职,要切实履行责任人职责,要和一把手汇报好、结合好,要经常深入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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